七警案首被告申上訴許可 質疑法官犯錯准無綫新聞片呈堂
發布時間: 2017/11/23 11:37
最後更新: 2017/11/23 12:10
7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一案,7名警員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各被判監2年。7名警員早前分別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並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高等法院今先行處理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一方指原審法官杜大衛於裁定涉案的新聞片段是否有表面真確性及可否呈堂事宜上均出錯,並指相關爭議屬法律爭議。上訴一方表示,法官郭啟安於被告答辯階段,已留意到控方不打算傳召涉案新聞片段的拍攝者以證明片段的正確性,而於案件正式審訊時,控方僅傳召無綫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無綫亦拒絕於沒有法庭命令下,提供涉案新聞片段的正本等。上訴一方質疑原審法官有否於保障新聞自由及確保被告獲公平審訊之間取得平衡,並質疑原審法官裁定片段有否表面真確性及可否呈堂的標準是否正確。
律政司一方回應時則指,相關爭議並不屬於法律爭議,以及原審法官於裁定相關新聞片段是否有表面真確性等,屬於簡單的事實裁定,只需裁定相關片段是否與案件有關及部分真確便可,並於正式審訊時引用刑事標準,即毫無合理疑點考慮相關新聞片段的真確性。
7名上訴人包括黃祖成(50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劉卓毅(31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白榮斌(43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劉興沛(39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陳少丹(33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關嘉豪(33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及黃偉豪(3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